直到眼前这个人手指敲上我脑壳我才郑重明白过来我可能又不小心睡着了。
『还把口水沾了我一肩膀。』此男一脸嫌恶。
好像他肩膀多吃香似的,糟老头子。
瞥他一眼,拿起衣桶认命的又回到泉水边继续洗衣服。
收留无家可归的我的这个人,叫做比留辻,为这一带做衣服的匠人,留着满脸的大胡子,还常常敞着胸口穿和服,一只手端烟枪。
想当初我以脸朝地的姿势摔在他脚尖前二十公分的时候,他也不过微微迟钝了几秒,便立刻换了一副无比可耻的嘴脸,『姑娘啊,你莫不是听到了我跟上天要一个田螺姑娘的请求?』
啊我呸。
然而人在世间行走(我可不是要说什么高尚的句子啊!)第一要保证的当然是绝对不能饿死。
所以算到今天,大概是我为此大叔打杂下手的第三个月零二天整,洗衣做饭劈柴喂狗可是样样都做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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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前,我刚刚放弃火影。许嫣问我为什么。
我仔细一想,说岸本人品不好尽拖稿,还画很丑。
他说,屁。
我只能老实交代,说,宇智波鼬,鼬啊,那个面瘫哥哥,知道吧?他死了,我还算个念旧的人。
我早想到了这个混球看我难得犯纯情铁定要笑死我,但却见他一脸忧愁的望着我,两眼好似金鱼泡,水汪汪的带着血丝。
气氛有点粉红。
再一想,管这厮长得再好,桃花也不是开给我的,一个手肘拐了过去。
『混蛋,再放电,老娘我找仨兄贵攻爆你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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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证明,天打雷劈绝对存在,特别是刚刚辱骂过许嫣这种时代的宠儿。
下午上楼梯时左脚腕突发无力,一个磕绊往前倒去,下坠意外地长,眼冒金星站起来时,已经穿越到了这个只有杂草和大叔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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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的是,尽管比留大叔从来都是一副有人欠钱的死样把我指使的喘不上气儿,他从来没有要我去跟他酿衣服。
我大致还懂怎么说话,所以『酿』这个字眼,是完全引用他的。
除此之外,大叔还做酒。
只是我不喝,所以也无从评论。
这个人常常说,花鸟风月酒,像我这么一样都不爱的人,完全没有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理由。
可我本来就不是这个世界里的生物。比起花,树不易折;比起鸟,狗可养活;比起风,泥土更安定;比起月亮,我喜欢太阳的温度。
我这么难得认真的跟大叔解释,他却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还用那种晃晃悠悠的歪斜笑容看了我很久,最后我藏了他月供的最后一点烟斗丝威胁他,他才好不容易开口说,
『以前有个家伙也住过这里,你们的答案惊人相似。』
我对那个不具名的家伙产生了好奇,然而再发问的时候大叔就什么都不肯说了。
后来觉得,其实就连他提供的这唯一信息恐怕也是故意为之,威胁这种没什么技术含量的事情,大叔完全不可能上钩的。
死亡线上爬回来。
我果然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三日后SAT I二战= =我在这里做什么啊啊啊

——以上 下 上。
